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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研究——以《数字背后:结束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为例

韩蕊,石艳 比较教育研究 2022-05-18
作者简介

✦ 韩蕊,女,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

✦ 石艳,女,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亟待解决的问题。校园欺凌的频发性及后果的严重性使得该问题日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世界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校园欺凌防治措施,但在“经验本位”固有模式的影响下,校园欺凌防治多以“本土化”的名义移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防治经验,防治的效果难以得到保障。[1][2][3]因此,提升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成为校园欺凌研究和防治实践的当务之急。

针对提升校园欺凌防治有效性的需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于2019年1月发布《数字背后:结束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Behind the numbers: Ending 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报告。[4]该报告利用大规模的调查数据、区域性的学术研究成果,以及典型性的案例分析,描绘了一幅全球校园欺凌防治的数字图景。不过,更重要的在于,该报告暗含着一条独特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体现出鲜明的循证实践色彩。

一、以证据为中心:循证实践与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

校园欺凌防治有效性的探寻历经了一个漫长的选择过程。事实上,自20世纪80年代起,世界范围内关于校园欺凌有效防治的探索行动就异常活跃。校园欺凌的防治先后经历了“共同关切、系统化的全方位学校干预、法制化治理、同伴调解”等一系列防治取向和路径的选择。[5]其中,共同关切强调关注和理解校园欺凌群体中每个个体的心理及其变化,主张采用和平民主的方式唤起涉事群体的共同关切意识。[6]系统化的全方位学校干预强调学校层面全方位防治的作用,主张通过全方位无死角的方式震慑欺凌者,遏制校园欺凌发展态势。法制化治理强调政策法案的规制作用,主张通过政策法案的强制力及政府部门的执行力保障防治的有效性。同伴调解则强调同辈群体在校园欺凌防治中的重要作用,以“同辈调解(peer mediation)”理论为基础,采用非责备、非惩罚和斡旋的同伴调解程序与方法防治校园欺凌。

四种取向的防治路径均以提升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遏制校园欺凌发展态势作为根本目标。据此,如何提升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便成为各国在校园欺凌防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7][8]循证实践是指实践者针对具体的问题,在证据库中检索并选择与问题情境相关的最佳证据,结合实践对象、环境的具体特点,提出最佳的干预方案。[9]其源于循证医学,近些年来被广泛应用到政策学、心理学、教育学等领域。鉴于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全球教育领域发挥领导作用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引入校园欺凌防治有效性的探索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基于循证实践的、三角循环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模型。

二、三角循环模型: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

证据获取、证据分析和证据应用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模型(见图1)的基本组成部分。

图1.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模型

(一)证据获取:作为证据链基础的三种证据类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模型强调证据的基础作用,认为作为防治核心要素的证据必须具备广泛性和客观性两大属性。一方面,证据必须是足量的,确保证据之间形成相互支撑的关系;另一方面,证据必须是客观的,要最大限度地排除主观因素的影响。基于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证据获取环节主要收集三大类证据:大样本统计证据、研究性证据和实践性证据。

1.大样本统计证据:“合作生产”的国际权威调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样本统计证据来自国际权威组织所开展的调查,这些调查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采用多元主体“合作生产”[10]的模式。证据的“生产商”多为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UNICEF)等国际权威组织。这些国际组织以相对固定的频率、科学的方式对全球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校园欺凌现状展开调查,其调查结果构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中的大样本统计证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纳入的大样本统计证据主要包括:全球学校学生健康行为调查(Global School-based Student Health Survey,GSHS)、学龄儿童健康行为研究(Health Behaviour in School-aged Children study,HBSC)、第三区域比较与解释研究(Third Regional Comparative and Explanatory Study,TRCES)、国际阅读素养进展研究项目(Progress in International Reading Literacy Study,PIRLS)、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ssessment,PISA)、国际数学与科学研究趋势(Trends in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TIMSS)、人口与健康调查(Demographic and Health Survey,DHS)和儿童暴力行为针对调查(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 Survey,VACS)等多项权威调查。详见表1。

2.研究性证据:专家学者的学术性研究

大样本统计证据为描述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提供了证据支持,而对校园欺凌防治中的诸多要素间复杂关系的探究,还需依赖专家学者针对某一区域群体所开展的学术研究。这种学术研究以理论和数据为双重支撑,构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中的研究性证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的研究性证据主要包括:瑞士银行擎天柱基金会在中国、南非和瑞士开展的研究(UBS Optimus studies in China, South Africa and Switzerland);联合国开展的儿童暴力动因多国研究(UN Multi-Country Study on the Drivers of Violence Affecting Children);在埃塞俄比亚、印度、秘鲁和越南开展的青年生活的纵向研究(Young Lives Longitudinal Study conducted in Ethiopia, India, Peru and Viet Nam);在阿根廷、巴西、菲律宾、塞尔维亚和南非开展的全球儿童在线研究(Global Kids Online studies in Argentina, Brazil, the Philippines, Serbia, and South Africa)。

研究性证据的一大特点是,其多由大学、研究所主导和实施,并以全息原则探讨校园欺凌中各要素与其防治效果的内在关联。例如,瑞士银行擎天柱基金会在中国、南非和瑞士所开展的研究是一个历时10年的国际欺凌研究项目。该项目由泽西中央大学预科特许学校(Central Jersey College Prep Charter School)与开普敦大学(University of Cape Town)合作开展。2013年至2016年,该项目在南非开展,聚焦于校园欺凌的发生背景、欺凌者与受欺凌者的特征以及校园欺凌的后续影响。[11]2016年后,项目将研究范围扩大到中国和瑞士。儿童暴力动因多国研究是一项在意大利、秘鲁、越南和津巴布韦四国所开展的聚焦于儿童暴力驱动因素的研究,研究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研究办公室(UNICEF Office of Research)和爱丁堡大学(University of Edinburgh)联合开展,聚焦于儿童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12]在埃塞俄比亚、印度、秘鲁和越南开展的青年生活纵向研究是一项聚焦于低等收入国家青少年同伴欺凌现状的研究。[13]“全球儿童在线”则主要关注校园欺凌中的网络欺凌,旨在通过各项措施帮助儿童正确使用网络,减少由于网络错用而产生的网络欺凌。[14]

3.实践性证据:“示范国家”的案例分析

大样本统计证据和研究性证据为了解校园欺凌的现实样态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基于循证的校园欺凌的防治作为一项实践活动,还需要涵盖关于校园欺凌防治举措的实践性证据。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的路径模型中,这种实践性证据具体体现为对于“示范国家”的案例分析。

所谓“示范国家”,是指在全球校园欺凌防治中具有良好的表现,被冠以“表现优异者”身份标识的国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此类国家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在校园欺凌防治中取得有效进展,校园欺凌发生率显著下降的国家,如斯瓦蒂尼、意大利、牙买加、黎巴嫩、韩国以及乌拉圭;第二种是长久保持低校园欺凌率的国家,如瑞典和荷兰;第三种则是在校园欺凌防治的特定领域取得重要进展的国家,如科特迪瓦和秘鲁。其中,科特迪瓦主要通过加强对校园欺凌常规数据收集与监测,提升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有效性,其以每年例行的学校人口普查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收集校园欺凌的相关数据,是中西非地区首个通过此途径进行校园欺凌防治的国家。[15]秘鲁则通过构建国家、区域和地方教育管理以及学校管理三个层级的纵向报告体系实现校园欺凌的有效防治。[16]

大样本统计证据、研究性证据和实践性证据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特别重视的三种证据类型,这三种证据以调查为基础,涵盖量化和质性研究,体现出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的广泛性和可靠性,为证据分析环节提供了检索和筛查的前提条件。

(二)证据分析:寻找校园欺凌防治的“最佳证据”

在获得三类证据后,寻找校园欺凌防治的“最佳证据”便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关注的重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校园欺凌防治中的“最佳证据”以质性和量化结合为方法依循,以防治措施的结果效应为内容依据,以满足有效性、适用性、推广性为基础条件,主要涉及三个步骤。

首先,证据的分级与评定。在严格把控证据来源的基础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依据证据获取方法的“科学性”对三类证据展开评估,将其排列为“证据链”,初步确定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的“最佳证据”。证据链的排列分级为:大样本统计数据、精确的政策评估数据、经过科学抽样的定量研究、多中心随机控制实验和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为最高级别的证据;相关性研究、准实验研究和定性的个案研究为第二级别的证据;决策者和专家的知识、个人经验、信念以及地方知识为最低级别的证据。[17]

其次,证据的横向与纵向分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国际权威组织的调查,对全球范围内144个国家和地区的校园欺凌发生率进行二次分析。一方面,通过横向比对,筛查出校园欺凌发生率最低的2个国家,分别是荷兰(2002年的校园欺凌发生率为29.1%,2014年为22.1%)和瑞典(2002年的校园欺凌发生率为14.6%,2014年为12.5%)。另一方面,基于144个国家和地区校园欺凌发生率的纵向变化数据,得出各个国家校园欺凌发展的历史趋势,筛选出6个在校园欺凌防治中取得有效进展的国家。这6个国家分别是斯瓦蒂尼(校园欺凌发生率由2003年的39.6%下降至2013年的32.1%)、意大利(校园欺凌发生率由2002年的26.9%下降至2014年的14.8%)、牙买加(校园欺凌发生率由2010年的40.2%下降至2017年的25.5%)、黎巴嫩(校园欺凌发生率由2005年的33.9%下降至2017年的17.5%)、韩国(校园欺凌发生率由2014年的46.9%下降至2018年的29.5%)和乌拉圭(校园欺凌发生率由2006年的23%下降至2012年的19.1%)。[18]基于横向与纵向分析的结果,确定校园欺凌防治的“示范国家”。

最后,确定“最佳证据”。鉴于制度、文化、价值观对证据生产过程的影响以及校园欺凌所特有的复杂属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采取元素分析的形式确定“最佳证据”。即在证据的分级与评定、横向与纵向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8个“示范国家”校园欺凌防治措施的比对分析,从中筛查出校园欺凌防治措施中的共同要素,作为校园欺凌防治的“最佳证据”。

基于以上步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得出了校园欺凌防治的“最佳证据”——9个有效要素,其分别为:制定政策法案框架体系;确定政府强有力的领导者角色;创建多元主体有效联动的校园欺凌防治体系;提升校园欺凌监测与评价体系;营造安全、健康且积极的学校环境;提升教师的校园欺凌防治能力;赋予儿童参与校园欺凌防治的权利;提供支持转介服务系统以及关注“处境不利儿童”。

对前一环节所获的证据进行鉴别、比较和筛选,是证据分析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是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的核心过程,其一方面承接证据获取环节中的证据检索和筛查,另一方面又启发证据应用环节中的更新和完善。

(三)证据应用:促进证据与防治措施的有效结合

基于循证实践,校园欺凌防治中的证据应用环节是将前两个环节所得出的“最佳证据”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具体的防治过程中主要体现在政策法案的研制和更新以及证据应用的“本土化情境”两个方面。

1.以有效要素为基础的政策的研制和更新

校园欺凌防治政策的研制和更新实际上是有效要素的运用、调整和修订的过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此进程中,凭借自身的话语和制度资源以及生产性权力,[19]依据一定的质量标准对证据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获取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要素,并以此为基础研制、更新和完善校园欺凌的防治政策。其中,政策研制环节指向以有效要素为基础,校园欺凌防治计划、方案等政策的出台。而政策更新环节则是一个对当前校园欺凌防治政策实施效果的检验过程。该过程通过比对校园欺凌防治政策的预期目标与实施进展,判定政策的实施效果,找寻政策中的“漏洞”,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和完善。

2.证据应用的“本土化情境”

证据应用的“本土化情境”实际上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校园欺凌防治成果的推广和检验过程,指向证据的本土化应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国际校园欺凌的防治进程始终伴随着经验移植和经验借鉴,这种来自他国的成功经验以及对于遏制校园欺凌发展态势的急迫需求,往往掩盖了校园欺凌和校园欺凌防治的复杂性,使得经验借鉴者在借鉴的过程中往往忽视本国情境,直接“套用”他国的校园欺凌防治经验。在这种主体性遮蔽的影响下,经验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受到大幅度削减。

为减少无效的经验借鉴,保障证据应用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示各国在应用全球性“最佳证据”开展具体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时,务必基于其本土化情境,酌情考虑全球性证据在其本土应用的实用性与适用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对证据应用本土化情境的影响因素做了相关的界定,规定各国在将“最佳证据”应用于本土化情境时,务必考虑以下四种因素的影响,分别为:国家间的社会文化、行政结构、教育制度和学校类型。

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的指导意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立足于科学立场,运用信息技术搜集海量相关数据,以科学的方法筛选证据,当下正逐渐发展为国际校园欺凌防治的实践范式,其防治路径对于各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开发校园欺凌证据库

循证实践的核心和基础在于证据,足量且科学的证据对于提升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所构建的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中始终强调证据的重要作用,以证据作为核心要点开展校园欺凌的相关防治。各国可以通过建立校园欺凌证据库,改善当前的校园欺凌防治措施,实现校园欺凌的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的证据库应面向多元主体,关注学生、教育者、家长、学者和管理者等多元主体的需求,同时涵盖政策评估数据、大样本统计数据、定量研究、随机控制实验以及校园欺凌相关利益主体的个体特征、成长背景以及人格特质等多方面的证据。

(二)建立校园欺凌证据评估机构

“最佳证据”的评估和确立是提升循证实践时效性的重要前提。校园欺凌防治中“最佳证据”选择和应用的合理性对防治效果具有直接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校园欺凌证据评估机构,对于各国开展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其能够简化“最佳证据”的寻找过程,减少防治主体关于“最佳证据”的误判[20],防止校园欺凌防治有效性的削减。校园欺凌证据评估机构的建立应以“最佳证据”的评价与输出为根本任务,以证据库中的证据为基础,以监测和评估为手段,根据校园欺凌防治中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最佳证据”。

(三)提升防治主体的循证能力

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防治主体的设计和实践。在某种程度上,防治主体的循证能力决定了校园欺凌防治的有效性。据此,提升校园欺凌防治主体的循证能力,成为各国构建基于循证实践的校园欺凌防治路径的关键支撑。各国校园欺凌防治主体需转变经验性的校园欺凌防治理念,形成以“证据为本,经验为辅”的循证思维,不断提升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筛选、评估以及应用防治证据的能力素养。


参考文献:

[1]Ttofi M M , Farrington D P . Effectiveness of school-based programs to reduce bullying: a systematic and meta-analytic review[J].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Criminology, 2011, 7(1):27-56.

[2]Hall, William. The Effectiveness of Policy Interventions for School Bullying: A Systematic Review[J]. Journal of the Society for Social Work & Research, 2017, 8(1):45-69.

[3]Jose Antonio Jiménez Barbero, Jose Antonio Ruiz Hernández, Bartolomé Llor Esteban. Effectiveness of antibullying school programmes: A systematic review by evidence levels[J]. Children & Youth Services Review. 2012, 34(9):1646-1658.

[4][15][18]UNESCO. Behind the numbers: Ending 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EB/OL].(2019-01)[2019-08-09].https://www.dge.mec.pt/sites/default/files/ERTE/pdf_unesco.pdf.

[5]顾彬彬.从严惩到调解:校园欺凌干预取向的演变及趋势[J].教育发展研究,2019(04):54-63.

[6]Pikas, A. New Developments of the Shared Concern Method[J]. School Psychology International, 2002, 23(3):307-326.

[7]Nickerson A B. Preventing and Intervening with Bullying in Schools: A Framework for Evidence-Based Practice[J]. School Mental Health, 2019, 11(1):15-28.

[8]刘雨.循证实践框架下的校园欺凌干预研究[J].教学与管理,2018(24):17-20.

[9]杨文登.循证实践:一种新的实践形态?[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04):106-110.

[10]Osborne, Stephen P. From public service-dominant logic to public service logic: are public service organizations capable of co-production and value co-creation?[J]. Public Management Review, 2017, 20(3):1-7.

[11]Optimus Study. Sexual abuse of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in South Africa Forms, extentand circumstances[EB/OL].(2016-05)[2019-08-25].http://www.optimusstudy.org/fileadmin/user_upload/documents/2016/South_Africa/RZ_BRO_OS_SouthAf_kom_160524_low.pdf.

[12]UNICEF. The Multi-Country Studyon the Driversof Violence Affecting Children UNICEF[EB/OL].(2017-04-25)[2019-08-25].https://www.unicef-irc.org/publications/pdf/MCSDVAC_revised12072017.pdf.

[13]UNICEF. Experiences of Peer Bullying among Adolescents and Associated Effects on Young Adult Outcomes: Longitudinal Evidence from Ethiopia, India, Peru and Viet Nam[EB/OL].(2016-09)[2019-09-25].https://www.unicef-irc.org/publications/pdf/IDP_2016_03.pdf.

[14]Global Kids Online. Global Kids Online Children’s Rightsinthe Digital Age Global Kids Online[EB/OL].(2016-05)[2019-08-25].https://violenceagainstchildren.un.org/sites/violenceagainstchildren.un.org/files/expert_consultations/bullying_and_cyberbullying/session_i_sonia_livingstone_global_kids_online.pdf.

[16]SiseVE[EB/OL].(2014-03-24)[2019-09-05].http://www.siseve.pe/web/.

[17]杨文登, 叶浩生. 社会科学的三次“科学化”浪潮:从实证研究、社会技术到循证实践[J]. 社会科学, 2012(8):107-116.

[19]Barnett M, Duvall R. Power in Global Governance[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7.

[20]Mair, David. The Politics of Evidence: From evidence-based policy to the good governance of evidence[J].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8, 31(2):4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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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比较教育研究》2020年5期,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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